郑州市内八区全面开展“以旧换新”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张林霞 9.4w阅读 2024-05-10 21:18

乐居财经 张林霞 5月10日,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官网发布《关于全面开展郑州市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最新公告》)。

公告显示,自5月10日起,郑州取消试点期限和试点区域。在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区、惠济区等市内八区全面开展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

据悉,4月15日,郑州市房协发布《郑州市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试点工作公告》,于4月20日正式启动试点工作,计划于6月30日结束。而此次发布的政策调整公告中,对前期试点中相关内容进行了优化调整。

《最新公告》调整城发安居公司收购房屋条件,包括房屋性质为普通商品住房,已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自房屋竣工备案之日起至今不超过20年;房屋坐落区域为市内八区,优先收购三环内房屋,三环外房屋需满足职住平衡、配套齐全等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条件;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含)等。

此外,提供换房群众选购的新建商品住房条件调整为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等;房屋位于郑州市建成区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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