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亚时代物业南昌分公司被行政处罚 因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1.1w阅读 2024-05-09 09:52

近日,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公示《执法公开4月22日-4月28日》。

公示显示,因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北京东亚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被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0.3万元),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法律文书文号西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3号,法律文书日期2024年4月26日,执法机关为南昌市西湖区消防救援大队。

来源:乐居新媒体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