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农商银行领39万元罚单,未落实条件发放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1.9w阅读 2024-04-26 00:04

4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凉山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昌支行被罚款39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

未落实放款条件发放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部分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他行账户,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同时,时任原凉山州农村信用联社西昌信用社营业部主任段位岗因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时任原凉山州农村信用联社西昌信用社主任龙依达、副主任何艳被分别给予警告。

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农商银行”)成立于2015年9月30日,是经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原凉山州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基础上改制而成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注册资本约22.04亿元,大股东为冯宗连,持股比例16.59%。

来源:瑞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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