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银行收百万罚单,因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等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3.5w阅读 2024-04-17 14:18

瑞财经 王敏  4月16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近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银行”)因存在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00.62万元。

(图源: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此外,因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时任达州银行行长助理褚*斌、反洗钱监测中心经理骆*均被罚款3.5万元。

据瑞财经查阅,达州银行前身是1985年组建的达州市城市信用社,2009年改制为达州市商业银行,2017年更名为达州银行。目前,注册资本约33.37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汪志德。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

截至2022年12月末,达州银行资产总额945.22亿元,同比增长11.84%。各项存款606.37亿元,同比增长11.14%。各项贷款492.80亿元,同比增长28.73%。

来源:瑞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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