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中泰化学时任董秘张玲、董事于雅静被警示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张林霞 4.1w阅读 2024-04-12 17:26

瑞财经 张林霞4月12日消息,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对张玲、于雅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据警示函,因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公司时任董秘张玲、时任董事于雅静被警示。

中泰化学存在主要违规行为在于中泰化学及其子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支付预付款、代垫费用等形式,向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支持,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中泰化学资金。截至目前上述资金占用款项均已归还。中泰化学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上述情形违反规定。

中泰化学及其子公司未恰当选择贸易收入核算方式,导致2020年虚增收入8.97亿元,占2020年营业收入的1.07%,虚增成本8.97亿元;2021年虚增收入21.39亿元,占2021年营业收入的3.43%,虚增成本21.39亿元;2022年虚增收入42.48亿元,占2022年营业收入的7.60%,虚增成本42.48亿元。上述事项导致中泰化学2020年至2022年定期报告以及2023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存在披露不准确问题。上述情形违反规定。

张玲2020年11月至今在中泰化学担任董事会秘书,于雅静2020年2月至2023年9月在中泰化学担任董事、2020年7月至2023年11月在中泰化学子公司担任董事长、2022年11月至2023年9月在中泰化学担任副总经理,未按照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分别对中泰化学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新疆证监局决定对张玲、于雅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中泰化学成立于2001年,法定代表人为江军,于2006年在深交所上市。公司主营聚氯乙烯树脂(PVC)、离子膜烧碱、粘胶纤维、粘胶纱四大产品,配套热电、兰炭、电石、电石渣制水泥、棉浆粕等循环经济产业链。

据中泰化学2023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7亿元至29.8亿元,2022年盈利7.14亿元,净利润同比下降478.15%至517.37%。

来源:瑞财经

作者:张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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