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 南昌嘉崇置业有限公司被罚约8.9万元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4.9w阅读 2024-04-08 11:51

近日,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2024年2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公告显示,2023年11月20日南昌嘉崇置业有限公司在南昌市西湖区孺子路以南、系马桩街以东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建设南崇郎翠项目1#、2#楼,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对其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洪(2023)城责(改)通字﹝直二﹞第0502006号,责令其停止施工,补办相关准建手续。

依据《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及《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实施标准》之规定,罚款人民币:捌万玖仟壹佰玖拾元柒角肆分(8.919074万元)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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