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债务逾期情况未及时披露,泛海控股收到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6.5w阅读 2024-02-02 12:08

乐居财经 徐迪 2月2日,*ST泛海(泛海控股,000046.SZ)公告称,公司于1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据决定书,泛海控股存在多项未及时披露相关债务逾期情况的违规事项,包括光大兴陇借款、山东高速借款、英大信托借款、中信信托借款、农发行借款等未按约定偿还,以及若干债券违约等。具体如下:

一、泛海控股子公司武汉公司曾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兴陇”)等达成协议,武汉公司应于2020年12月20日偿还本金0.1亿元,2021年6月20日偿还本金0.1亿元,2021年8月3日偿还本金15.3亿元,但武汉公司未按约定偿还相应款项,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该情况,涉及本金金额15.5亿元,直至2021年7月7日在《重大诉讼公告》中才提及相关诉讼事项。

二、武汉公司曾与山东高速环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达成协议,武汉公司应于2020年4月30日前偿还本金2亿元,至少在2020年8月20日偿还本金15.45亿元,但武汉公司未按约定偿还相应款项,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该情况,涉及本金金额17.45亿元,直至2021年4月3日在《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与<执行裁定书>的公告》中才提及“相关融资尚未清偿完毕”。

三、武汉公司曾向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款,贷款到期日被确认为2021年5月6日,但武汉公司未按期偿还相应款项,泛海控股未按规定披露该情况,涉及本金金额8.89元,直至2021年9月2日在《重大诉讼公告》中才提及“相关融资尚未偿还完毕”。

四、武汉公司曾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协议,满足相应条件后武汉公司应于2021年5月20日前偿还本金0.5亿元,2021年6月20日偿还剩余本金1.02亿元,但武汉公司未按约定偿还相应款项,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该情况,涉及本金金额1.52亿元,直至2022年1月6日在《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中才提及相关诉讼事项。

五、2020年6月,公司子公司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火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市西三环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申请17.86亿元融资。根据星火公司与农发行签署的借款合同,星火公司应于2021年11月16日偿还本金0.5亿元,2022年6月16日偿还本金0.5亿元,2022年11月16日偿还本金2.5亿元,2023年6月16日偿还本金2.5亿元,2023年11月15日偿还本金5.93亿元等,但星火公司未按约定偿还相应款项,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该情况,涉及本金金额至少11.93亿元,直至2022年12月16日在《重大诉讼公告》中才提及相关诉讼事项。

此外,泛海控股还未按规定披露“18海控01”、“19泛控01”、“19泛控02”、“20泛控01”、“20泛海01”、“20泛海02”等债券违约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和第二十二条等规定。北京证监局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泛海控股表示,公司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将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证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全面梳理、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相关标签:

股市行情 债券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