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缆现金流常年处于“失血”状态,市场占有率不足0.5%,盈利能力及行业竞争力均较弱,研发费用行业垫底,还涉嫌“突击”申请专利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IPO看点 4.6w阅读 2023-11-24 03:28

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2023年第86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亚电缆”)的首发事项。新亚电缆的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书披露,新亚电缆拟募集资金43,908.49亿元,计划分别用于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研发试验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资料显示,新亚电缆是一家专业从事电线电缆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主要产品为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及架空导线等,经过多年自主技术创新及市场经验积累,公司产品质量稳定可靠、种类丰富,广泛应用于电力、轨道交通、建筑工程、新能源、智能制造装备等领域。

01

现金流常年处于“失血”状态,

市场占有率不足0.5%

2020年至2023年1-6月(下称“报告期”),新亚电缆营业收入分别为232,457.08万元、289,326.88万元、276,294.35万元、143,575.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046.61万元、9,644.16万元、11,076.19万元、8,456.8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5,455.81万元、9,626.29万元、9,626.29万元、8,354.8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358.90万元、-31,054.88万元、19,909.29万元、-37,718.24万元。

从财务数据上分析,报告期内,新亚电缆业绩并不稳定,而且公司现金流吃紧,常年呈现“失血”状态。另外,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分别为81,598.86万元、98,730.63万元、76,421.40万元和90,777.74万元,金额较大,一般来说,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过高,这相当于部分收入是“纸上富贵”,实际贡献给业绩的收入十分有限,而这也是造成公司现金流吃紧的主要原因之一。

除此之外,新亚电缆在行业上的市场占有率也比较低,根据公开市场信息计算,2020年和2021年,新亚电缆整体市场占有率分别为0.22%和0.26%。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收入主要分为三大类,分别为电力电缆领域、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领域、人架空导线。2020年和2021年,公司电力电缆领域市场占有率分别为0.33%和0.38%;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领域市场占有率分别为0.23%和0.24%;人架空导线市场占有率分别为0.24%和0.41%。从上来看,无论是整体市场占有率,还是细分市场占有率,公司连0.5%都达不到,可见其核心竞争力并不足。

02

盈利能力以及行业竞争力均较弱,

研发费用行业垫底,

还涉嫌“突击”申请专利

一般来说,毛利率是企业盈利能力的关键指标之一,它可以反映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所获得的利润水平。毛利率越高,说明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强,而毛利率越低,则说明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弱。另外,毛利率高低也是衡量一家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强弱的一个重要标准,当毛利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时,说明企业在行业内的竞争能力较强;而当毛利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时,则说明企业在行业内的竞争能力较弱。

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新亚电缆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4.48%、9.21%、9.85%和12.27%,2021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大幅下降,虽然之后有所回落,但是相较于2020年而言,依旧低出不少。另外,报告期各期,新亚电缆同行业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均值分别为16.12%、15.25%、15.81%和16.07%。对比来看,新亚电缆综合毛利率远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而这也就说明,新亚电缆盈利能力以及在行业中的竞争力均较弱。

(图片来自:新亚电缆招股书)

招股书披露,新亚电缆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检测费、材料费。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410.28万元、503.31万元、779.97万元和439.9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0.18%、0.17%、0.28%和0.31%,占比极低。而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3.18%、3.07%、3.24%和3.19%。对比来看,新亚电缆研发费用率远低于同行可比公司均值。

(图片来自:新亚电缆招股书)

众所周知,研发费用的投入将直接影响到一家企业的科研水平的高低,在其他可比同行企业在近年来大规模投入研发费用的当下,基本面并不出众的新亚电缆仅依靠行业垫底的研发投入便能立足于行业并与其他企业同台竞争?

截至目前,新亚电缆已拥有专利54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39项和外观设计1项。值得注意的是,这54项专利中,其中有26项专利是在2023年授权取得,另外,还有7项专利是在2022年授权取得,3项专利是在2021年授权取得,5项专利是在2020年授权取得,因此新亚电缆现有专利中有四分之三的专利是在报告期内授权取得,且2023年之后授权取得的专利数量占专利的总数的一半,也就是说,新亚电缆还涉嫌“突击”申请专利之嫌。

03

典型家族企业,

员工社保缴纳人数与工商年报披露不一致

招股书披露,新亚电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家锦先生、陈志辉先生、陈强先生和陈伟杰先生,本次发行前,陈家锦、陈志辉、陈强和陈伟杰合计直接持有公司93.71%的股份,并通过鸿兴咨询间接持有公司2.43%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96.14%的股份。陈强与陈伟杰为胞兄弟关系,二人与陈家锦、陈志辉为堂兄弟关系,四人为一致行动人。另外,本次发行前,陈少英、陈新妹、陈金英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43%、1.43%、0.71%的股份陈少英、陈金英、陈新妹为同胞姐妹关系;陈少英、陈新妹、陈金英与陈家锦、陈志辉、陈强、陈伟杰为姑侄关系。综上陈姓一家族合计持有公司99.72%的股份,因此新亚电缆是一家妥妥的家族企业。

一般来说,证监会对家族企业的关注点,股权集中、“一股独大”被视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绊脚石。特别是在民营企业中。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某一自然人或者家族,在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等方面存在弊端。家族成员之间容易通过控制董事会来影响公司的重大决策,有可能伤害其他小股东的权益。在聘用人员方面,容易“任人唯亲”,在职工升职考量上,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方面施加不利影响,可能导致其他人才的流失,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新亚电缆员工总数分别为984人、986人、998人、997人。各期公司员工社保缴纳人数分别为984人、986人、998人、997人。

招股书披露,新亚电缆无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而据新亚电缆2020年工商年报显示,2020年公司员工社保缴纳人数分别为965人,这比新亚电缆招股书披露的员工社保缴纳人数少了19人,而新亚电缆2021年和2022年的工商年报中对员工社保信息就选择了不公示。不知新亚电缆招股书披露的员工社保缴纳情况是否真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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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O看点

作者:IPO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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