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宇科技7月12日首发上会,实控人与中信投资等签署对赌协议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4.7w阅读 2023-07-10 14:25

乐居财经 刘治颖 7月10日, 据北交所网站消息,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定于2023年7月12日上午9时召开2023年第35次审议会议,审议的发行人为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飞宇科技”)。

据招股书,飞宇科技主要从事精密金属部件及精密模检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为汽车、新能源储能、5G通讯等终端行业领域客户提供精密金属部件等产品的系统化解决方案。

业绩方面,2020年-2022年,飞宇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21亿元、3.62亿元、4.2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760.28万元、3287.42万元、3403.94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7.50%、21.45%、18.73%,其中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7.89%、22.07%、19.32%。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飞宇科技实际控制人乐勇、乐国培与中信投资、永合金丰、金石智娱、黄亚福之间存在有效的回购条款。

根据乐勇、乐国培与中信投资、永合金丰、金石智娱之间约定的回购条款,如发生以下任一情形,中信投资、永合金丰、金石智娱有权要求乐勇、乐国培连带地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的全部或部分股份:(1)发行人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能完成上市(即本次发行上市);(2)发行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向境内证券交易所提交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并获受理(下称“本次申报”);(3)自发行人首次提交本次申报相关文件后,发行人撤回本次申报,或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工作被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否决、终止审查或不予注册;(4)监管部门或相关证券交易所对发行人本次申报予以核准(或注册)后被撤销的,或者发行人未在核准或注册相关文件有效期内完成发行。

根据乐勇、乐国培与黄亚福约定的回购条款,飞宇科技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能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黄亚福有权要求乐勇、乐国培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的全部或部分股份。若触发了上述回购条款,则飞宇科技实际控制人乐勇、乐国培将可能按照约定的条件回购中信投资、永合金丰、金石智娱、黄亚福持有的公司股份。若飞宇科技实际控制人不能按照回购对象要求回购股份,则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回购对象可能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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