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图佳视状告香江物业,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7.1w阅读 2021-09-14 17:16

 乐居财经 9月14日,广州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物业”)新增1则开庭公告,案由系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该案件原告为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图佳视”),被告为香江物业。

  企查查显示,香江物业成立于2003年11月13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罗振宇。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室内装饰设计服务等。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股份100%。

  香江物业曾涉法律诉讼257起,其中司法案件112起。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61条,案件总金额为46.65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6.67%,涉案案由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优图佳视则成立于2007年7月2日,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褚勇。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网络技术服务、电脑图文设计、电脑动画设计等。褚勇持该公司股份100%。

(责编: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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