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思环保回复首轮问询,实控人高燎一家三口持股63%被关注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李兰兰 2.4w阅读 2024-04-16 15:51

4月15日,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思环保”)北交所IPO已回复第一轮审核问询函,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李钦军、唐永兵。

锐思环保回复问题包括: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认定准确性、收入增长的真实性与可持续性,募投项目合理性等。

据瑞财经查阅,锐思环保主营业务为向电力行业客户提供以定制化设备为核心、以自研核心技术为支撑的脱硝还原剂制备系统以及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认定准确性方面,根据申请文件高燎、赵齐、高瞩为锐思环保实际控制人,高燎和赵齐系夫妻关系,高燎和高瞩系父子关系,赵齐和高瞩系母子关系。高燎为锐思环保的董事长、总经理,赵齐为锐思环保的常务副总经理,高瞩任锐思环保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高燎直接持股比例为29.85%,通过锐思创恒间接持股1.10%,赵齐直接持有公司14.27%股份,并通过锐思创恒、锐思恒创间接持有公司3.82%股份。高瞩直接持有公司12.58%股份,并通过锐思创恒间接持有公司0.95%股份。高燎、赵齐、高瞩合计控制锐思环保62.56%股份。

据此,锐思环保被要求说明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持股比例较高及在公司任职的情况是否影响公司治理结构有效性,公司如何防范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锐思环保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锐思环保在问询函回复中称,截至问询回复日,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高燎、赵齐、高瞩合计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62.56%的股份,且发行上市后被进一步稀释,对涉及中小股东核心利益的特别表决事项无绝对控制权。锐思环保董事会由5名董事构成,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中仅高燎一人担任董事,对董事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无绝对控制权。

来源:瑞财经

作者:李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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