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股份18亿元定增终止,时任董秘万俊曾因“蹭华为热度”遭上交所警示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邓如菲 2.1w阅读 2024-04-15 17:52

4月12日,上交所决定终止对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3月27日,远东股份曾披露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公告显示,2023年12月28日,远东股份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主要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数额和募投项目进行了调整。2024年3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据远东股份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亿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高端海工海缆产业基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11月,远东股份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万俊曾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公告显示,公司2023年10月16日14点37分在上证e互动回复投资者提问称,“公司为华为的液冷充电桩提供了样品”,智慧机场业务方面成立“华为智慧机场联合实验室”,“为公司后续研发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相关回复发布后,公司股价立即从下跌约2%转为上涨约3%,收盘时上涨2.07%。

经监管督促,当晚公司发布说明公告称,公司液冷大功率线缆送样的客户不是华为,是华为供应商永贵科技。目前,有关样品尚在对方测试中,是否形成收入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公司子公司京航安与华为在“机场智能安防产品技术合作”尚处于开发阶段及尝试性研究,最终技术及相应产品能否开发成功并最终应用于市场尚存在不确定性。

在华为相关概念处于当前市场高度关注的热点时期,公司在上证e互动发布经营合作信息涉及华为,但相关信息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

对此,上交所对远东股份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万俊予以监管警示。

据查,远东股份成立于1995年1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蒋锡培,注册资本为22.19亿元,经营范围含智慧能源和智慧城市技术、产品与服务及其互联网、物联网应用的研发、制造与销售等。该公司由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7.69%。

来源:瑞财经

作者:邓如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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