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智科技IPO:曾涉个人卡收付款、实控人占用资金等违规问题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4.2w阅读 2022-10-26 13:57

  乐居财经 严明会 10月26日,众智科技(301361.SZ)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本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2,908.4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众智科技主要从事内燃发电机组自动控制系统、低压配电自动控制系统等相关自动化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曾于2014年1月24日在新三板上市,并于2020年12月17日起终止新三板股票挂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公司由杨新征父女合计持股48.8%,崔文峰父子合计持股48.62%。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之下,众智科技曾涉个人卡收付款、实控人占用资金等违规问题。

  招股书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个人卡收取货款、发放职工薪酬的情形。近年来随着微信、支付宝、西联、PayPal等第三方平台收款的兴起以及部分客户交易习惯,公司使用前财务总监杨杨新艳个人卡或者通过个人卡绑定上述平台收取小额货款。个人卡主要情况如下:

  此外,报告期间,上述个人卡部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占用。2018年3月,公司将前财 务总监杨新艳个人卡中资金拆借给崔文峰500万元,拆借给杨新征500万元,借款人崔文峰、杨新征已于2020年12月将该借 款及利息归还;同月,杨新艳个人卡将拆借的1,000万元及对应的利息归还至公司账户,且注销了上述个人卡。

  针对报告期内因个人卡导致的内部控制不规范情形,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不规范行为,众智科技称已及时进行了整改,包括停止使用个人卡发放工资及奖金、收取货款,并于2020年12月注销了上述个人卡,将个人卡资金(包含资金拆借的本金及利息、理财的本金及收益)归还至公司账户,同时,按个人卡的收支情况对收入、成本费用、资产负债等项目进行了账务调整,因个人卡收取的货款、支付的薪酬等事项补缴了相关税费。

  招股书还披露了公司针对存货账实记录差异、出口业务存在部分报关金额不实等不规范情形的整改情况。众智科技方面表示,公司目前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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