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竣工验收擅自交付 银泉·一品天誉开发商被罚款19万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6.3w阅读 2022-08-08 11:27

 乐居新媒体  任时建  发自南宁  近日,乐居新媒体获悉,广西银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银泉·一品天誉工程(1-6号楼及地下室)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被南宁市邕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190208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五象建监罚〔2022〕3-1号。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广西银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银泉·一品天誉工程(1-6号楼及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存在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南宁市邕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给予广西银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款壹拾玖万贰佰零捌元(¥190208元)。

  据乐居新媒体了解,银泉·一品天誉位于邕宁区那造路36号,项目占地28.24亩,规划有6栋楼,由广西银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经查, 广西银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01-26,法定代表人为付海文,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港口经营等,该公司大股东为贵州云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0%。

  据业主反映,银泉·一品天誉按照合同约定于2021年12月31日交房,后延期至2022年2月底才交房,但房屋质量堪忧引起业主不满。有部分业主投诉到相关政府留言板。从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的回复可以看到银泉·一品天誉项目开发商至今未组织五方验收,目前暂不具备交付条件。

来源:乐居新媒体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

网友评论